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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各区项目持续更新)

日期:2025-06-28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选房时间:2025年6月中下旬。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2)备案编号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上述伴山领寓项目租金标准暂未确定▲▼○,均为预估租金标准□●◇,具体以实际评估和主管部门批复为准☆▲。配租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如遇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租金标准执行。

  2025年第二批北京门头沟区公共租赁住房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共计105套。其中,大套型70套☆◁☆,中套型9套,小套型26套。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产权单位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与选定房屋套型相符的家庭办理入住手续。产权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和选房家庭的资格复核情况分批次通知家庭办理签约入住手续,请家庭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产权单位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家庭视为放弃,记录一次放弃签约▲◇。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此次采用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的方式▼▷。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

  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共计105套。其中,大套型70套,中套型9套,小套型26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共计105套。其中□◁,大套型70套,中套型9套,小套型26套。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北京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步骤(详细)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上述伴山领寓项目租金标准暂未确定▼,均为预估租金标准,具体以实际评估和主管部门批复为准▼☆□。配租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并实行动态调整,如遇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租金标准执行。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本次放弃选房(包括不领取选房通知单、不参加现场选房及现场放弃选房)、选房后放弃签约将被记录,如累计放弃两次的▷○,将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产权单位为通过资格复核且应配租套型与选定房屋套型相符的家庭办理入住手续。产权单位将结合项目情况和选房家庭的资格复核情况分批次通知家庭办理签约入住手续,请家庭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产权单位规定时间内签约的家庭视为放弃◇,记录一次放弃签约。

  三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普通人员(不包含一组、二组人员)。

  选房时按照大套型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三组▲◇;中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小套型入围名单顺序号选房。

  三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普通人员(不包含一组、二组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此次采用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的方式。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及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家庭□○▷。

  一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家庭及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家庭。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门头沟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且资格复核时间超过一年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将根据项目入住时间来确定▼▲。须资格复核家庭应根据原申请街道办事处要求进行复核□◁□,选房家庭资格复核后◇▲,应配租套型与选房套型一致的●◇☆,产权单位可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应配租套型与选房套型不一致的▷▲◁,此次选房视为无效,记录一次放弃签约◁,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放弃签约▷,记录一次放弃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门头沟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且资格复核时间超过一年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将根据项目入住时间来确定。须资格复核家庭应根据原申请街道办事处要求进行复核○,选房家庭资格复核后,应配租套型与选房套型一致的▷,产权单位可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应配租套型与选房套型不一致的▷▼,此次选房视为无效,记录一次放弃签约,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放弃签约,记录一次放弃签约○●◁,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

  (3)备案编号年份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2025年第二批北京门头沟区公共租赁住房此次配租的公租房共计105套。其中◁,大套型70套,中套型9套,小套型26套。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分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分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配租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要求,对符合上述配租对象的轮候家庭采取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选房。

  (2)备案日期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选房时间●:2025年6月中下旬。产权单位将按选房规则规定的顺序组织集中选房工作。请各轮候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3)备案编号年份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选房时按照大套型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三组;中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小套型入围名单顺序号选房。

  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二组:2025年5月27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尚未配租及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的优抚、老龄优先人员(不包含一组人员)。

  (2)备案日期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编号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