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车清晨作业噪音扰民
日期:2025-06-28
3月31日华商报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函咨询◇,4月7日收到回函称,经查,市民反映皇族名居小区垃圾收运工作由红庙坡街道负责☆▼◁,经对接,街道已联系垃圾清运驾驶员调整清运时间,在日常作业时禁止喧哗▲▼○,降低噪音,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3月31日▲◇●,市民反映□,西安市莲湖区皇族名居9号楼一单元楼下●,每天清晨5时许◁☆▼,就有车辆清运垃圾,噪音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3月31日,市民反映▲,自己在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融创东方宸院南区八号楼二单元购买了精装房,1月6日,热力公司开错阀门导致房屋漏水,泡了她家和楼下,开发商答应维修●○●,却迟迟不动工◇□●。
3月31日华商报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7日收到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办事处回函称▷○◇,经反映人与开发商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就业主家中受损项目确认及维修要求初步达成一致。近期开发商将安排施工人员入场维修,韩森寨街道办及爱民社区也将随时关注维修工程进展,积极协调并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维修工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3月23日华商报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7日收到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经调查,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取基础电费为0.5109元/千瓦时,该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符合我省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W-500W0.25元/小时501W-700W0◁○▲.6元/小时),该费用由陕西天天充电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经营▷▷。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4]16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该小区充电设施能够达到单独计量,按照规定,充电桩收取充电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3月23日▲▷,市民反映▷▷◇,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分明生态半岛玫瑰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服务费每小时0●.25元-0.6元☆☆☆,不知是否合理◇●?